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乌海至上海庙段公路工程用地涉及到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以及资产征收补偿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费;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万元) | 备注 |
| 1 | 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乌海至上海庙段公路工程用地涉及到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以及资产征收补偿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费 | (1)对土地面积、地上着物进行现状测绘。 (2)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面积测量。 2、对征收补偿范围内林地上林木清查 (1)对土地上树木进行查 3、评估服务 (1)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资产评估。详见招标文件。 | 115.9148 | / |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乌海至上海庙段公路工程用地涉及到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以及资产征收补偿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费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whsggzyjyw/index.html)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qq.com(请注明“关于S37乌海至宁东(蒙宁界)高速公路乌海至上海庙段公路工程用地涉及到土地及地上(构)建筑物以及资产征收补偿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费意见反馈”)
六、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
项目联系人:詹工、汪工
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pdf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