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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青山路15-1号青秀山农贸市****公开招租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6,335.00元/月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 1 月 19 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 1 月 23 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 资产概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位于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
| 资产招租清单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出租用途 | 租期(年) | 装修期(天)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 1 | 青秀山农贸市**** | 65.10 | 商业 | 1-3 | 15 | 6,335.00 | 19,005.00 |
| 备注: 1、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 按现状招租(原承租方自行增添的可移动物品及设备除外)。 3、 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 |||||||
| 一、出租方承诺 |
| 本出租方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本标的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出租方简况 | ||
| 出租方基本 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良 | |
| 注册资本 | 100,504.369182万元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所属行业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4669B | |
| 经营规模 |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类型 | 文件处理笺 | |
| 批准文件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内部文件处理笺 | |
| 批准文号 | 2025-615 | |
| 批准日期 | **** |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6,335.00元/月 |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招租资产成交价的三个月租金总和,如逾期5日不交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无违约行为的,该保证金无息退回。 |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每三个月一次进行支付,先付后用。 | ||
| 租赁期限 | 1-3年 |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 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 条件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 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的承诺文件; 4.现场勘察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个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信誉及支付能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承诺文件; 4.现场勘察确认书;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按现状招租(原承租方自行增添的可移动物品及设备除外),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标的、标的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金按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将第一个缴费周期(3个月)的租金、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服务费、卫生费等支付给出租方后方可办理交付手续;此后,承租方应在下个缴费周期开始前5天交清下个使用周期的租金、物业管理服务费、卫生费等费用。充足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后向承租方开具与租金等额的合法票据。 3、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签署《现场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 5、查看标的时间:公告挂牌期间(上班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查看标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6、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7、南宁市**** | ||
| 保证金 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元) | 19,005.00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 1 月 23 日17:00:00 | ||
| 交纳注意事项 |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
|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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