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2026 年度单项 50 万元以下交通设施施工年度招标补充文件
1.本项目招标公告 3.2 条“☑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
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修改
为“☑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条资格审查资料中“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
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修改为“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类证书”。
2.本补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矛盾之处以本
补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