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士古達嘉馬花園、日暉大廈、快盈大廈、栢樂(外港客運碼頭)、青怡大廈及公共衛生專科大樓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
公開競投
1. 判給實體: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2. 進行公開競投程序的實體:交通事務局。
3. 競投名稱:華士古達嘉馬花園、日暉大廈、快盈大廈、栢樂(外港客運碼頭)、青怡大廈及公共衛生專科大樓的公共停車場公共泊車服務經營批給公開競投。
4. 標的:根據第5/2023號法律《公共泊車服務制度》的規定,透過公開競投進行批給,賦予承批實體於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日暉大廈公共停車場、快盈大廈停車場、栢樂(外港客運碼頭)停車場、青怡大廈停車場及公共衛生專科大樓公共停車場(下稱“停車場”)經營公共泊車服務的權利。
5. 批給期間:7(七)年。
6. 標書的有效期:自開標之日起計90(九十)日期間,可根據競投方案的規定延期。
7. 提供臨時擔保的金額及方式:投標者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的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供臨時擔保,金額為$1,000,000.00(澳門元壹佰萬元正)。
8. 提供確定擔保的金額及方式:獲判給實體須以現金存款、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的方式向交通事務局提供確定擔保,金額為$10,000,000.00(澳門元壹仟萬元正)。
9. 參與公開競投的投標者資格要件(必須同時符合下列要件):
1)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成立的公司;
2)住所及商業營業場所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
3)所營事業包括從事管理和經營泊車業務;
4)未被宣告破產,但已恢復權利者除外;
5)本身或其出資的公司獲批給的公共服務經營權未曾於過去三年內被接管,又或因不履行義務而被解除;
6)未有欠繳任何稅捐或稅項;
7)不接納投標者以合作經營合同形式參與本競投。
10. 遞交標書的地點、期間及方式: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
期間: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至****(星期一)下午五時。
方式:僅接受親身方式。
11. 開標的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交通事務局5樓會議室。
日期及時間:****(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
12. 查閱公告、競投方案、承投規則及倘有的附加說明的方式及時間: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可在交通事務局的網頁查閱及下載,或在辦公時間內在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6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查閱。
13. 取得競投方案及承投規則的副本的方式及時間:
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至開標開始的時刻為止,透過在辦公時間內在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繳付$500.00(澳門元伍佰元正),可取得一份副本。另外,亦可在交通事務局的網頁免費下載取得。
14. 判給標準:
1)價金(回報金)(佔50%);
2)駐停車場的本地人員的比例(佔5%);
3)經營公共泊車服務的額外計劃書(佔5%);
4)經營公共泊車服務所採用的設施、系統及設備的供應及安裝的投資計劃(佔32%);
5)投標者業務經驗及處罰紀錄(佔8%)。
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於交通事務局
局長 鄭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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