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和采购项目的规范化,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规定,为保障我院配方颗粒配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发布本次遴选公告,有意者请携带有关资料前来我院沟通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中药配方颗粒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见附件1;
3.供货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货周期内采购人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的相关规定,《药典》中未收载的中药,应符合部颁、省级药品质量标准,或者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
7.结算方式:单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结算数量根据实际供货且验收合格的数量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承诺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7.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方式:
方式一:网上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pdf文件)发至邮箱****@qq.com, 请注明报名公司、项目名称、公司法定代表人、报名人及联系电话;
方式二:现场报名,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资料 (加盖公章)到招标采购部报名;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午15点00分;
5.评审时间:****下午15点00分;
6.评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概况制作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方颗粒报价表见附件3;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未足一个月的应作出说明);
(5)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
(6)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的书面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8)配送服务方案及承诺;
(9)售后服务;
(10)类似业绩;
(11)其他。
3.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
五、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分(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2),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对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报价要求:备注栏标注“集采”的不进行报价,按照集采价格执行;非集采报价按照单个配方颗粒每克价格进行报价。
3.总报价为附件1中除集采产品外所报单价相加的总价。
4.我方拒绝接受不规范、不装订成册、未密封且未在封面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
5.我方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
6.对于报价目录外的药品品种及甲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的新品种,供应商应积极配合供应,满足甲方临床用药需要。同时乙方供应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甲方临床需要标准。
7.服务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按要求执行:
①若遇国家医保谈判品种、国家及云南省“药品”带量采购、 参加联盟地区联合带量采购或参照带量采购类似政策执行品种的配送、价格、付款等政策依据相应法规政策执行;
②我方每年对药品清单目录进行遴选及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若中标方的供货未进入遴选范围或考核不合格,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③我方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若导致清单目录变化,我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联系地址:景洪市东风农场点击登录查看四号楼招标采购部;
2.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3.院纪检办监督电话:****。
附件1:配方颗粒配送目录
附件2:评审标准
附件3: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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