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县****
| 招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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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6年县**** |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 |
| 工程造价 |
约1800万元(其中2026年农路大修配套项目工程造价约800万元,中小修为1000万元) |
| 项目估算造价 |
约24.7345万元 |
| 招标内容、数量、 用途 |
2026年县****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或市**** |
| 投标负责人要求 |
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
| 评标办法 |
详见附件三 |
| 公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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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
| 投标、开标时间 |
2026年 2 月 11日14:00 |
| 代理、联系电话 |
孙工 ****,**** (因工作需要,以上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已经本人同意进行公示)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沈工 **** (因工作需要,以上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已经本人同意进行公示) |
| 报名所需携带资料 |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3)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一份,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需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法人章并法人代表签字(格式见附件)。 |
| 备注 |
招标文件等相关信息将于报名截止后统一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单位所提交的邮箱中(详见投标报名表),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附件一:
资格审查的相关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连续三个月;(若投标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特别提醒:
(1)所有资格后审资料需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后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 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5)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及其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取消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后,评标委员会应按评标排名进行依次递补。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1 月 21 日—2026年1 月 26 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至招标代理处(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7、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一、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审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按规定递交,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二:
2026年县****
投标报名表
| 招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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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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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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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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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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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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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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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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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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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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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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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 备 注 |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该相符,原件由接受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进行汇总,并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 权 书
致:
本授权书委托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办法如下:
一、商务部分(65分)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47345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凡最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最高分即65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于 1%扣0.2分,每低于1%扣0.1分。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到算数平均值的50%的,应剔除该报价并重新计算算数平均值。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技术部分(35分)
1.项目组织配置(8分)
(1)本工程需配置的专业:除项目负责人外,道路专业不少于2人,桥梁专业不少于2人,风景园林专业不少于1人,给排水专业不少于1人,配备齐全的得6分,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的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2)除项目负责人外配备的道路、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缺一个扣1分。各专业的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注册专业为:道路、给排水)
说明:本项评分中所涉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注册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需提供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或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类似业绩(5分)
企业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公路提升、改造或维修工程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2.5分,本项限评2个项目,本项最高得5分。
注:①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签订时间以合同上载明的内容为准;③如设计合同不能反应时间的,则另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四),相应技术指标以建设单位证明材料为准。
3.技术方案(22分)
| 编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打分区间 |
| 1 |
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工程概况描述清楚,对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理解深刻、到位。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 |
5 |
分优、良、中、差、无,分别计5分、4.5分、4.0分、3.5分,0分 |
| 2 |
初步设计方案 |
对本项目规划及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安全可靠合理的方案。能提供道路地形平面图。 |
5 |
分优、良、中、差、无,分别计5分、4.5分、4.0分、3.5分,0分 |
| 3 |
经济指标 |
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性价比最佳。 |
4 |
分优、良、中、差、无,分别计4分、3.6分、3.2分、2.8分,0分 |
| 4 |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
4 |
分优、良、中、差、无,分别计4分、3.6分、3.2分、2.8分,0分 |
| 5 |
设计创新 |
全面创新,从设计理念、思路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等各方面都可提出创新。创新因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实惠、实用性强。 |
2 |
分优、良、中、差、无,分别计2分、1.8分、1.6分、1.4分,0分 |
| 6 |
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 |
2 |
分优、良、中、差、无,分别计2分、1.8分、1.6分、1.4分,0分 |
注:技术部分由评委打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计算综合得分,取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综合评分相同,则取技术部分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部分评分也相同,则取商务部分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本评标办法中所涉各项原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附件四:
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于 年 月 日承建我单位建设的(项目名称) 工程,合同金额为: 。
特此证明!
建设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