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重点营运车辆DBD替代项目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询比采购”的澄清说明(第一次)
各供应商:
针对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做以下澄清说明:
一、本项目质保期年限以验收完成之日起起计算,其中:设备主机质保期为三年;其他产品质保期为1年。
二、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单价乘以计划采购数量的金额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保底3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单独列项,供应商在响应时综合考虑此项费用。
三、本项目采购编号为:****。
本次澄清说明文件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补充,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询比采购文件中如有内容与本次澄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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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