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宁县****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168.76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一包为全县**** 二包为宁县**** 三包为宁县10个乡镇(米桥、平子、良平、中村、早胜、春荣、盘克、湘乐、九岘、金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采购牛奶****盒。 包含货物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388.763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宁县****一包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776C-****-000087-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证明。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标段内容: 一包:为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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