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点击登录查看(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点击登录查看一支队食堂餐厅餐饮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一支队食堂餐厅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拟为点击登录查看一支队(南京市****
4.预算金额:40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40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的凭据);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缴纳后不退)。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注:邮件发送时注明单位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纸质版),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供应商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付款账号通过邮箱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付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四、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
1.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
2.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
3.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另需单独封装壹份,作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评标前资质审查依据。
(2)响应文件电子版(盖章版本)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本项目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南京市****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丁工、李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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