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现对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整理组织(二次)公开比选,现邀请资质符合且有意愿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采购范围:对我局项目5000份存量档案进行规范整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开展编制档案编号、档案整合录入、资料排序组卷、建立卷内备考表等工作,顺利移交进拉萨市****
(二)项目金额:最高限价43.2万元。
(三)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内完成档案移交。
(四)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并顺利移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成立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如有载明有效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不能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承诺【注: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原件】说明: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期内相关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原件。【注: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28日,在每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到点击登录查看工程建设管理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获取比选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时间:****13点00分。
(二)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工程建设管理科。
(三)请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上述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上述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方公众号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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