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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
一、项目基本概况
- 项目名称: 韶山市****
- 采购预算: 25 万元。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 90 天。(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开始计算)
- 采购需求
|包号|包名称|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期限|
|—-|—-|—-|—-|
|1|韶山市****
理、卡口管理、关键节点
改造方案、管理规则制订
等;三是智慧管理建议;
四是其他涉及空间品质
提升和管理规则方面的
实施方案建议等。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景城融合交通组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依法
免缴税费的提交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的证明资料。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项目实施单位选定形式
最低价中标法。
四、报名方式及采购需求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报名地址:韶山市****
通运输局501办公室,同步领取采购需求及综合评分标准文
件。
3.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副本;
(2)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托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提交完整方可接受报名。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递交地址:韶山市****点击登录查看501办公室。
3.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受托人递交比选资料,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所有比选文件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否则视为无效。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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