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肿瘤综合治疗中心建设工程配套物流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 18:34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晶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1224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中洲国际广场西楼503-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第3点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在评分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专家打分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 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更正公告格式字数篇幅限制,无法完全显示更正后的完整内容,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中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详见附件(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登录政采云后在后台获取)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