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邳州市****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经与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确认,根据邳州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邳州中石油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就相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邳州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工商注册号****67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13XQ,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邳州市世纪大道与250省道交汇处(赵墩镇彭湖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冯会壮。营业期限自****至****。经营范围为:城市燃气汽车加气服务。压缩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及应用技术开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选聘对象及要求
为适应破产清算工作的需要,拟选聘的具体要求如下:
1、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在册的审计机构。
2、有办理破产案件审计丰富的实践经验。
3、接受指定后30日内向管理人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三、受聘机构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邳州中石油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企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负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债权、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债务增减变化和最终明细)进行专项审计;就财务方面分析债务人企业亏损或破产原因;关注企业账面反映的对外投资、账外对外及对股东担保情况。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邳州中石油公司及对外投资公司的审计报告(基准日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的日期,并就对邳州中石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职工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2、邳州中石油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是否存在股东虚假出资、是否存在股东抽逃出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财务方面分析邳州中石油公司亏损原因,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对破产清算过程中涉税事项提供书面的咨询建议,并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申报(包含未如实申报、超过申报期限的补充申报)、开票等工作;
5、及时调整帐目、报表,达到破产清算工作要求;
6、履行审计工作期间或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就债权人有关资产审计问题进行解释和答复;
7、需审计机构垫付金蝶或其他财务系统平台(包含云平台)下载数据所需的费用;
8、审计费用及垫付费用在破产财产变现后一次性支付;
9、人民法院、管理人要求的其他与审计有关的工作。
管理人已接管财务资料:邳州中石油公司电子账册及自公司成立至今账册凭证共计8箱。
四、申报机构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指派的工作人员的执业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及报价函。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应聘机构向管理人提交上述资料一式叁份;
2、报名截止时间为****下午五点前;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联系地址:徐州市****
六、选聘结果的确定
有两家以上报名的,管理人综合审查申报资料后择优确定审计机构。如果只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慎重审查该机构的资质及条件,并不当然确定为本次案件的中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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