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留涉宜涪高铁轨道交通接线工程地勘服务采购项目 企业场外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就 预留涉宜涪高铁轨道交通接线工程地勘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 件的供应商按要求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综合考虑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工程的建设时序及建设范 围 , 预 留 轨 道 交 通 工 程 设 计 范 围 为 右 线 K3+735.780~AK3+880.780 , 左 线 AZK6+293.300~AZK6+318.300 及AZK6+725.800~AZK6+863.800,线路总长 308m,均为轨道交通区间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设计范围内的桥梁基础、桥墩及相 关附属工程,不包含机电设备与系统工程,并与轨道交通其余工程预留良好的衔 接条件。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1080.97 万元。
2.2 采购范围: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程初勘、详勘,包含但不限于地质 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后期服务及补充勘察,勘察报告需通过招标 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审查审批要求。
2.3 服务期限: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报告文件,后期服务至工程竣工验 收。
2.4 质量标准:成果资料满足国家有关编制规范要求及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 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5 采购控制价:钻孔单价控制价为 168 元/延米,具体以实际勘察数量进 行结算。
备注:供应商的单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勘察费、测量费、措施 费、取样费、检测费、报告编制费、青苗补偿费、会务费、管理费、税金、利 润等完成全部工作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 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比选,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 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 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 2025 年 10 月以来任意 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人社部 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 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3.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比选文 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比选委员会按比选文 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比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比选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比选。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比选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 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 审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比选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后,方可登录招标采购专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 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门户 操作手册》(平台链接为:26日至 2026 年 2月3日 9时 00 分止。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 比选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电子和纸质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2月 3 日 9 时 00 分
(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采购平台账号点击预留涉宜涪高铁轨道交通接线工程地勘服务采购项 目“上传投标文件”按钮上传(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平台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文件递交时间。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平台的文 件,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宜昌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将 不予受理。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左侧门上 3 楼)开标室。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 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比选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1小时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 解密;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之前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 撤回投标文件。
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 息。
6.比选
本项目比选会将于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壹号峰景外街城发集团招投标中心(牛郎山左侧门上 3 楼)评标室进行。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比选会,否则按比选文件规定处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