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
目
《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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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8 号)和《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 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22 号)相关要求,为规范资产处置、竞买行为,使资产处置、竞买活动合法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制定本须知。
2.1、竞买原则
本次资产处置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实施的资产处置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资产处置当事人均应遵守本须知的条款。
2.2、竞买条件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标的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法规以及资产处置公告等对竞买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条件。竞买人完成线上注册并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审核,须足额按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能参加网上竞价。
2.3、起拍价和加价幅度
起拍价:**** 元;加价幅度:10000 元或 10000 元的正整倍数;
2.4、竞买规则
- 竞价方式: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增价的方式,最低加价幅度 10000元,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可按加价幅度加价,也可按加价幅度的倍数加价。
- 竞价时间:报价周期为4分钟,在每个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报价周期;在一个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受让方。
- 竞买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即是表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标的竞买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3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之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
- 受让方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其他应缴纳的款项、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的,如构成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本次受让方补足。
- 本次资产处置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承租资料仅供参考。
- 资产处置合同签订后,须1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 如果受让方不能按约定的期限付款,又不放弃对所竞得的标的的买受权,则从约定付款期限的最后一日算起,每天须按拖欠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支付滞纳金,但付款延迟期以7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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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详细信息
3.1 标的地点
合水县****
3.2 标的面积
合水县****
3.3 标的处置参考价:**** 元
3.4 标的实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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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承诺书
(待签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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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实地踏勘,我方认真审阅出租《竞买须知》文件后,对标的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了详细了解,现承诺如下:
一、愿意足额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如未竞得标的,竞买保证金按照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实行投标(竞买)保证金网上缴退的通知》予以办理。
二、我方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三、按《竞买须知》的规定参加竞租活动,遵守并执行《竞买须知》中的文件规定和要求。
四、资产成交后,竞买人需在竞买成交3日内到出让方办理成交价款缴纳事宜。
五、如不履行《竞买须知》规定的义务,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再向本人退还。
竞买人或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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