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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贵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R2025GZ1000348-4)

贵州贵阳 全部类型 2026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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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标的基本信息
数据编号 ZZB-01584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110.462600
万元
总价挂牌/
公告起始日期
****
公告截止日期 ****
公告周期 10个工作日 公布媒体名称
标的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 标的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资产描述 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
是否网上报名
子标的信息
本表数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吨) 评估单价(元/吨) 单位 挂牌价格(万元) 评估总价(元) 账面净值(万元) 保证金(万元) 处置单位 房产面积(㎡) 资产类型 业务状态 撤牌或摘牌时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结束日期 延牌执行日期 是否摘牌 异常状态
SUB****5 贵A72546 1.1400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厢式货车;启用日期:****,行驶里程:167417km 0
SUB****6 贵A72547 1.4250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厢式货车;启用日期:****,行驶里程:147645km 0
SUB****7 贵AA2315 1.9951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厢式货车;启用日期:2015-8-18,行驶里程:129658km;车辆已无法启动 0
SUB****8 贵AA2334 2.5651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厢式货车;启用日期:2015-8-18,行驶里程:126157km 0
SUB****9 贵AA5423 2.8501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封闭货车;启用日期:2016-7-4,行驶里程:125792km;车辆右后门上方玻璃损坏 0
SUB****0 贵AA9357 3.1351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封闭货车;启用日期:2016-7-4,行驶里程:145149km 0
SUB****1 贵AA9365 3.135100 车系:宇通牌ZK5080XXY4,中型封闭货车;启用日期:2016-7-4,行驶里程:126342km 0
SUB****2 电池厂家(春兰) 3.463200 车辆品牌型号:万达牌 WD6115EHEV;电池类型:磷酸铁锂;计量单位:18套;车辆投产年月:2016年11月 0
SUB****3 电池厂家(宁德时代) 8.405700 车辆品牌型号:万达牌 WD6125EHEV1;电池类型:磷酸铁锂;计量单位:37套;车辆投产年月:2016年12月 0
SUB****4 电池厂家(宁德时代) 34.174700 车辆品牌型号:中国中车牌TEG6129EHEVN07;电池类型:磷酸铁锂;计量单位:86套;车辆投产年月:2017年8月 0
SUB****5 电池厂家(微宏) 25.892600 车辆品牌型号:宇通牌ZK6105BEVG19A;电池类型:锰酸锂;计量单位:25套;车辆投产年月:2017年12月 0
SUB****6 电池厂家(银隆) 25.530000 车辆品牌型号:广通牌GTQ6105BEVBT9;电池类型:钛酸锂;计量单位:50套;车辆投产年月:2017年12月 0
一、简况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 项目编号: ****
ZRF-02516-1-1-1
基本情况 名称: 某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
法定代表人: 孙林
注册资本:
26935.070000
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796510
是否联合转让: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信息监管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 项目编号 ****
数据编号 XXJG-02538-1-1-1 机构属地市编码 520100
关联转让方编号 ZRF-02516-1-1-1
国资监管类型 地方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贵州省贵阳市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72115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072115
批准机构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5年第18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文号 筑公交纪要【2026】4号
批准日期 ****
二、标的简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
数据编号 PGXX-02544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贵阳天创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金正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
核准(备案)机构: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账面净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标的评估值: 113.715500万元
标的单价评估值: 万元
披露信息表
数据编号 PLXXB-0273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
资产额度: 1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处置的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以现状为准,转让方对本次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本次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品质和数量的任何保证,也不作为本次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意向受让方应在现场踏勘时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信息发布及评估报告中所载清单、照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2、本次转让的7台车辆及216套废旧动力电池须整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法人企业;或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履行动力电池回收义务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自行或者委托设立的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回收企业或网点须出具废旧电池溯源报告;
4、意向受让方应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上述资质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或合同,同时提供对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受让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废旧动力电池的处置工作;
6、意向受让方对其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物品,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处置;
7、意向受让方需办理废旧动力电池手续及车辆的回收注销/过户手续,并完整移交转让方;
8、本次处置标的废旧动力电池所属的公交车辆均属于营运状态,216套废旧动力电池交货期****前,分批次交付;7辆机动车在双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后5日内交付。最终受让方中标价格为固定价格,该价格已充分考量市场因素,在《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履行期间不受任何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因分批交付周期可能较长而产生的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因此提出任何价格调整异议或索赔。受让方确认,其中标价格已包含对电池自评估基准日至实物交接期间可能产生的自然损耗,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状态衰减或价值贬损责任,且合同价格在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
9、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自带车辆和装卸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自行对标的物进行搬运转移。更换动力电池维修地点3-5个,具体以实际生产情况为准,受让方需安排专职授权代表全程在场办理交接。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发出的旧动力电池搬运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工作群、书面函件、电话等方式)后,在8小时内完成该通知所指批次废旧电池的一车一单交接、转运出场地,当日移交当日拖离现场。否则,从逾期之日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保管、安全生产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处理旧动力电池时产生的劳务费、协调费、转运费、机械设备使用费、税费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受让方在受让、搬运过程中应根据转让标的相关主管部门及行业要求,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需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与标的物相关的受让、搬运等与转让标的所涉行业的资质证明文件,无法提供的,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之日起,双方办理交接时,双方交接人员应在交接清单等进行确认。本次转让标的为废旧动力电池,受让方回收后需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合规处置,并配合转让方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同时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合同的相关约定;
12、受让方应承担对本协议项下车辆/废旧动力电池的接收、搬运、转运、装卸等与交割相关的所有工作,上述过程中发生的财产、人身和消防、环保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若因此导致转让方发生损失或被行政处罚,均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须知悉,转让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搬移、装车、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移交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开始之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装车、运输、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数量、状态等进行充分了解,一旦报名成功则视同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公示的《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物实物现状、价值、数量、瑕疵及状态、付款方式等予以认可,并依据对标的物的充分了解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挂牌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披露信息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
15、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踏勘深入了解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现状及缺陷,在踏勘过程中,意向受让方需咨询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相关信息的,在信息披露截止前3日书面告知转让方,转让方配合意向受让方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了解清楚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的实际现状,意向受让方自愿接受及承担本次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表》,方可报名;
16、设定履约担保,金额¥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受让方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将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并全部移交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后起30天内,办理完成废旧动力电池《废旧动力电池处置溯源报告》及标的车辆的回收注销/过户证明等手续,并完整移交所有手续给转让方之日起30天内无息退还。若全部移交后30天内受让方未办理完成所有手续并完整移交给转让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本次处置废旧动力电池及车辆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在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生效之日起5日内,受让方将协议项下税费一次性支付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本次处置标的废旧动力电池所属的公交车辆均属于营运状态,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率为转让价的百分之三。
履约担保金及税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
18、本次资产转让项目以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的按照附注二《点击登录查看交易网络竞价有关须知》执行。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下载一次性支付 下载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做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7辆机动车在双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后5日内交付,216套废旧动力电池交货期在****前,分批次交付。
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及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
6、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发出的《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点击登录查看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废旧动力电池及机动车转让协议书》,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保证金返还: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交纳金额: 11.0000万元
交纳时间: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下载银行转账 下载其它
保证金交纳事项: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B.变更信息披露条件,重新公告。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主报价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对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点击登录查看就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点击登录查看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七、附注:点击登录查看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导致本次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该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向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八、附注二:点击登录查看交易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1、本次资产转让网络竞价为连续的方式进行,竞价时间为信息披露截止次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开始(最终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时间为准)。各竞买人即通过自备终端开始连续报价,每个竞买人的每次报价须在300秒内完成(最终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报价时间为准)。(注: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组织方有权顺延竞价开始时间),如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竞价所造成的相关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网络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下一次报价应高于上一次报价,成为最新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1万元(具体金额以交易所发送《网络竞价手册》上的数据为准);
2、本次网络竞价的起始价是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的最高意向受让报价;
3、本次网络竞价起始价高于挂牌价,且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以提交《意向受让申请书》的最高意向受让报价竞买人为本次标的受让方,如此竞买人不同意受让的,则交易所可以以竞买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竞价保证金做出不予退还的决定;
4、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公共环境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注意帐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竞价系统。竞买人获得的竞价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具备唯一性,凡使用该账号及密码登陆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参与竞价,该竞买人所有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不得以非本人参与为由认为报价无效。竞价时间以竞价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未按时登陆竞价平台,网络延迟等原因而不能按时报价、未报价或多出价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买人应对其帐户安全负责,竞买人应在第一次登陆竞价平台成功后及时更换密码。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竞买人应对自己的帐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帐户仅供一名竞价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或未及时更换初始密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该账户及密码为竞买人在交易所参加竞价的唯一账户,竞买人应自行留存。如忘记密码,可自行在竞价平台登录页面找回;
7、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8、网络竞价操作流程:竞买人打开交易所官网http:****→在首页最下方竞价大厅中找到目标标的并点击“出价”→在新打开的页面中点击“申请竞价”→在登陆页面填写交易所提供的账号、密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标的报价现场后进行项目报价信息检查→竞价正式开始后为报价时间按加价幅度进行连续报价(每次产生新报价都会刷新报价倒计时间)→连续报价结束;
9、各竞买人的报价以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竞价交易终止。
其他附件:

现场踏看及报名携带资料(定).docx

现场踏勘确认表(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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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易所联系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16套废旧动力电池及7辆机动车处置(四次挂牌)(原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0台机动车处置) 项目编号: ****
数据编号 LXR-02788
交易机构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张经理;咨询联系人:刘经理、李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电话:****;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贵阳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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