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涉及航道及水利设施方面防洪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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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告招标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 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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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电话 | **** |
标段信息【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涉及航道及水利设施方面防洪评估】
| 标段名称 |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涉及航道及水利设施方面防洪评估 | 标段编号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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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正文 |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 的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 千伏配套工程(土建部分) 建设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受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 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涉及航道及水利设施方面防洪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涉及航道及水利设施方面防洪评估 2.2 项目地点:江苏省赣榆区柘汪镇和石桥镇 2.3 招标范围:江苏连云港华电赣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11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土建部分)涉及航道及水利设施方面防洪评估,本工程涉水审批服务项目主要包含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以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具体详见 第五章 项目需求。 2.4 服务期限: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5 本项目最高限价: 45 万元人民币,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6服务标准(交付条件):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需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08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要求:①自2023年1月起,具有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绩1个;②自2023年1月起,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1个。(提供业绩合同,以上业绩缺一不可,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不能清晰反映要求业绩的指标,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连云港市****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连云港市****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需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5年08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要求:①自2023年1月起,具有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业绩1个;②自2023年1月起,具有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业绩1个。(提供业绩合同,以上业绩缺一不可,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不能清晰反映要求业绩的指标,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否则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其他要求: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其他事项说明 | |||
项目最新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 15:1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23: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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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 10:3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 10:3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0:30:00 | 开标时间 | **** 10:30:00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