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公告到期车辆进行强制报废询价的公告
****,我大队经普安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处置的普安县东方新城涉案停车场车辆共计437辆(附件1),现公告期限已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拟以单辆询价方式处置报废此次公告到期车辆,欢迎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就报废的车辆类型进行报价,报价单模板见附件2。
报价相关纸质资料(含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在****下午17时前密封交至点击登录查看304室,单位电话,****。
(注:超过截止时间将不再接收报价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1:报废车辆清单
附件2:报价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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