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排障车)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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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排障车)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社会排障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第六节 评标 二、评标程序 |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采购文件符合性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规定的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 (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注意事项:评标(审)过程中,评标(审)委员会若需要求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通知对应的投标人(供应商)进行澄清,请投标人(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并按照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澄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并按照最新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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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贵阳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