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已由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备案流水号为********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监理二标段;
2.2建设规模: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25923平方米,包括甲类、丙类中试厂房,甲类、丙类库,检测、管理类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公辅配套用房等。
2.3项目地点: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负责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环保站房、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调节池污泥池、生化组合池、锅炉房、1#2#3#门卫、RTO、变电室、动力中心、区域机柜间、区域变配电室、循环水站及泵房、全厂市****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如工程延期,监理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监理费用。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
3.3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监理工程;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水暖)1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电气)1人,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名单。(4)在近三年(****至****)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时30分至****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 https:****:****)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516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李鹏举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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