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开展淮南市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以便我局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展开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
按照《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2025—2030年)》、《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收集淮南市内涉重金属企业资料(7家),掌握排查对象的生产运行、环境管理和污染状况等,结合污染源地块周边环境状况和敏感目标等信息,识别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建立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推动立行立改。对需要开展补充采样的企业,根据相关技术文件,针对性布设土壤、废水、地表水、地下水、底泥、固废等监测点位,开展风险评估,为下一步污染源整治或风险防控提供工作依据。
2.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要求开展相应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淮南市7家企业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基础。
3.主要任务
一、组织隐患排查。通过资料收集和调查评估,摸清排查对象的环境管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周边环境现状和环境敏感目标等信息,对排查对象补充必要的监测数据,识别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
二、推动立行立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能立行立改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指导确定整改技术要求,推动及时整改。
三、开展风险评估。对不能立行立改的,综合重金属污染源危害性、可能向环境扩散的通道和环境敏感性,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明确重金属污染源环境风险高、中、低等级,并完成系统填报。
4.工作成果
完成淮南市7家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并上报国家系统。
5.服务期限
****前完成。
6.服务价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得高于14.9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专业技术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满足一般要求的供应商,具有以下能力的优先:
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3、自****以来,供应商承担过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评估项目的;
4、项目组专业结构符合本项目要求,具备环境工程、水文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5、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环保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不低于5人。
三、供应商响应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函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供应商响应回复时,应出具正式文档,加盖公章,以邮寄方式发至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3.淮南市生态环境局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资质或经营服务范围应符合项目要求,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报价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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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地 址: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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