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至象山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至象山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营管理楼和治安管理用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
宁波至象山市****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以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306日历天。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
2.4招标范围:
宁波至象山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919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宁波至象山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③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4.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45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殷崇珊(项目负责人)、郑纪耀、徐新宇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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