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氩离子抛光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标前公示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采购项目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点击登录查看氩离子抛光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以后期采购公告为准
1.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氩离子抛光仪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拟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107.6万元
1.5最高限价:107.6万元
1.6采购需求:本项目拟采购:氩离子抛光仪+试验台,配套装置、耗材包括机械磨样机及试验台、光学显微镜及试验台、离子源×4。满足金属、陶瓷、高分子等材料的制样、高精密抛光及低倍观测需求,支撑机械工程材料、劳动教育等课程及教师科研。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购的设备的制造商多为大型企业,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将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三、意见反馈
四、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电话:****/**** 朱老师
邮箱:****@hsu.edu.cn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江工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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