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以实际施工工期和合同约定为准。
现修改为: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65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1.1.6 | 建设规模 | 包括包头市**** |
现修改为:
| 1.1.6 | 建设规模 | 1.包头市**** 2.****农村公路(九峰山旅游路)建设工程:建设里程共15公里。 3.****农村公路X065百灵庙—二道壕(K127+338~K142+338)后山区**** 4.****2026年农村公路县**** 5.****双龙镇灾后重建道路工程Y039一间房—S315(东一间房、路三圪堆村)段联网路项目:建设里程共4.648公里。 6.****双龙镇灾后重建道路工程(喇嘛营、新村段):建设里程共4.164公里。 |
三、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1.1.7 |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含缺陷责任期:2 年,具体时间按施工合同期约定。) |
现修改为:
| 1.1.7 |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完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
四、补充本项目图纸,具体详见澄清招标文件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以本澄清招标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包头市****
邮 编:0141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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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包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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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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