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3.52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首年租金挂牌23.52万元。 2、装修宽限期:3个月。装修宽限期计入合同租期,租金自租期开始时计算,装修宽限期不收取租金。3、租金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前两年租金每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期租期到期日一个月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从第三年开始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年度租期到期日一个月前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4、标的交付以出租方移交时的租赁地块现状为准。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缴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在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房屋移交,租期从合同生效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按照规划用途(农业配套设施、仓储),须为与农业相关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首年租金招租底价:首年租金招租底价23.52万元。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把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与竞买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租标的详情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函担保期限须大于租赁期限)。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 4、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缴至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承租方在缴清相关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房屋移交,租期从合同生效后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5、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6、租赁房屋根据业态功能需向有关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如装修、消防、验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及排污许可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出租方亦不返还已经缴纳的租金。 7、承租方不得更改房屋结构,房屋装修不得危及结构安全,装修方案应装修前提前报备出租方,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消防安全和相应的后果。 8、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标的物室内部分窗户、玻璃破损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买受人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周边业主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约定。 9、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权属(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竞价成交结果,也不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 10、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三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