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研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研究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 万元,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为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研究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研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都市圈货运枢纽经济区交通市政专项规划研究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第 2.1(5 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2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3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3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条约束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供应商。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拒绝《南京市****
3、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服务条件以现有条件为准,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资料须为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 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现行有关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7.1 根据《南京市****
7.2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7.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
7.4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 -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8、信用承诺制
8.1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8.2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25 - ****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电 子 邮 件:****@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徐炜益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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