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公司)公开招标项目
第1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对点击登录查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源公司)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1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商务评审“拟派项目团队业绩”中仅要求相关企业类型常年法律顾问业绩或具有相关类型相关专项法律服务业绩,并未要求合同金额,但业绩证明材料却提到合同需要体现签订时间、金额、人员、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评审内容与证明材料维度略有差别,同时因合同金额可能涉及我方保密内容且与实际评审内容无关,请问拟派项目团队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是否必须体现金额
回复1:商务评审“拟派项目团队业绩”的评分内容与合同金额无关,故证明材料可不体现合同金额,但签订时间、人员、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仍需体现。所有标段均按此执行。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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