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2026年第1期个 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不良 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 |
****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123,972,707.16 |
资产笔数(笔) |
7528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7,779,590.16 |
借款人户数(户) |
1581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131,752,297.32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306.15 |
其他费用(元) |
0.00 |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
42.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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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分类情况 |
损失 7018 笔;可疑 510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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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情况概述 |
信用 7528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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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情况概述 |
未诉 7528 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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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债权转让产生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含出让方承担的相 关费用),具体金额以银登中心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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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按拟转让贷款本息 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本次拟转让资产逾期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产生逾 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17:00
竞价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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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 14:0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 15:0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 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 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 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省级地 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需提供相关保密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4个工作日内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不 良资产转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应在《不良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入指定账户,具体账 户信息以《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为准。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1.双方应对在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悉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均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 于:双方主体信息、不良资产信息及与不良资产转让有关的信息等。除根据法律规定,需向 相关司法、政府部门披露,以及向服务于本协议项下交易并受保密协议约束的中介机构披露 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相关信息。进行上述披露之前,披 露方应通知另一方其拟进行披露及拟披露的内容。2.意向受让方已知悉并遵守转让公告和转 让协议模板相关内容。3.本次债权转让产生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含出让方承担的 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以银登中心通知为准。4.本次转让设置保留价。竞价结束后,若最高 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本场竞价成功,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的本场竞价唯一最高价即为 竞价结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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