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寿宁县****
一、投标人提问回复:
1、招标文件,“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请问此处的分项负责人是否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资料如确认不需要提交资料,此处内容是否应放置招标文件专门位置“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附件三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中
回复:分项负责人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已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交分项负责人相关资料,在合同谈判时按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报发包人审查、备案”。
2、本项目需要填写投标函及勘察设计费用清单,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中的“报价文件”格式为准填写即可
回复:请投标人根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格式内容进行填写。
3、本次投标项目含三个分支工程:1)国道G235线寿宁县****
回复: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8.1.3条款已说明: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
4、招标文件P6页中,招标范围:专题研究(如需要),该专题研究是否包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置相关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若有)、历史文化资源认定等)以及编制动工前置相关专题报告(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评价、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床压覆调查及评价、放射性调查、近场区****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专题研究。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补遗书相应补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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