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2-
4层备勤室二次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2-
4层备勤室二次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10时00分到**** 2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
联系人:刘为红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北京市****
联系人: 唐宝、裴建壮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2-4
层备勤室二次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路段监控分中心2-4层备勤
室二次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招标代理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
资格后审。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备勤室二次改造
部分,需在现有建筑结构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与空间优化,以满足酒店运营使用需求,
本项目主体为哈密分公司新建11层办公楼,其中2至4层作为酒店客房,1层东侧第
一二三间,作为酒店大堂。该项目地址:哈密市****
筑面积共计约3272m,其中2-4层每层面积约为977m,1层面积约为323.89m。
项目设计、施工(含采购)限额造价为373万元整,同时装修达到三星级及以上酒店
装修标准。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及验收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服务,本工程
涉及室内装饰装修、水电暖通改造、消防设施配套及智能化系统集成等多项内容。实
施范围包括酒店门面改造(含室外门头改造)、土建拆改(如客房卫生间三分离改造)、
给排水系统(含卫生间空气能冷热水系统及污废分离系统)、电路改造、消防系统(二
次消防改造及验收)、空调系统、室内精装修、客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内线电话系统、
网络系统、家具、软装及厨房设备的设计与施工。涵盖项目整体规划,如建筑(含节
能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装饰装修、厨房布局、VI标志标识及灯光
的设计与施工等,确保施工图深度达标,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与施工验收
标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
(1)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中所涵盖(包括不限于整体规划,建筑(含
节能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内线电话系统、网络系统、装饰装修、
厨房布局、VI标志标识及灯光设计与施工等)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
计量清单等服务,工程建设过程中解决招标人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本项目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图纸修改及调整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施工,且上
述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予调整)。
(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经招标人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承包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施工范围内现有建筑的拆除、清理、垃圾清运、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本项目施工图批复后,承包人应先行完成客房样板间施工,客房样板间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再行全面开始施工,以客房样板间先行的模式推动项目工作,确保风格统一。
(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管理、建筑安装施工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考核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含二次消防验收)、环保、安全等所涉及的专项验收、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工作。
本项目采用设计包干、施工包干、设备材料包干方式进行,合同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服务期为3.5月(其中,设计工作应在****前完成,施工工作应在****前完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上述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0时00分起至****20时00分,登录“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8052/#/web/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平台服务费800.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缴纳后不予退还(因转账存在延时,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平台服务费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当以各自名义独立完成平台服务费的缴纳,如出现同一相关信息,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文件递交时间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5.3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10:3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开标确认时间为15分钟,逾期未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采取全流程电子方式进行,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详见:https:****: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同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账号办理、资料提交、账号审核时间等,确保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账号申请成功。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响应文件制作工具:https:****: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92&type=notification&category=toolDown
load),投标人注册审核、系统技术支持,CA 相关问题,具体联系客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和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zjt.
cn:8052/#/web/home)上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
联系人:刘为红
电话:****
纪检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唐宝、裴建壮
电话:****、****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2026 年 2 月 12 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要 求 |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查询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资质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表第(1)、(2)项的要求;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承担专业内容分别满足上表第(1)、(3)、(4)项要求。
3.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附录2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 要 求 |
|---|
| 投标人2024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得小于1。 |
注:1.用于本标段流动资金的财务强制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项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规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要 求 |
|---|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近5年至少完成过1个且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任务。 (2)近5年至少完成过1个且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
| 注:1.“近5年”指****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业绩须按“投标人须知”3.5.3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3.独立参与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上述全部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中自身承担的专业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要求。 |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信誉最低要求)
| 要 求 |
|---|
|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2)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 设计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
| 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执业资格等级证书。 |
注:1.投标文件依照本表填报的业绩须按“投标人须知”3.5.5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2.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本表要求的人员均应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任职(以社保缴费证明文件为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投标人应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下载)的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参保缴费明细(参保证明)的复印件(若国家/地方有缓交或减免政策,需附相应的证明材料或说明)。
4.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费率)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费率); b.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费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费率最高控制值。 (4)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费率),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不存在开标现场其投标报价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且记录在案的其他情形。 (6)开标记录表(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费率与投标函中的投标费率一致。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40分 投标人能力: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5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费率)计算方法 | (1)评标价(费率)的确定: 评标价(费率)=投标函文字报价(费率)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费率)=评标价(费率)平均值。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费率)计算的投标报价(费率)之外,所有投标报价(费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费率)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费率)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费率)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费率)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费率)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 2.2.3 | 评标价(费率)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 | |||
| 2.2.3 | 评标价(费率)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本项目不适用 |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以及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分析项目概况,能充分了解项目的建设环境、把握项目特点,针对本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准确,对本项目的建设论证合理,总体设计思路与工程实际情况的切合程度,有具体应对措施,综合考量赋分,仅提出设计思路、设计方案、关键问题及解决措施得分6分,良得6.1 - 8分,优得8.1 - 10分。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有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措施科学、合理程度,综合考量赋分,仅提出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得分6分,良得6.1 - 8分,优得8.1 - 10 |
| 分。 | |||||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0分 | 针对项目提出可操作的,根据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综合考量赋分,提出施工方案得分6分,良得6.1 - 8分,优得8.1 - 10分。 |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 5分 | 针对本项目提出具体的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等方面。综合考量赋分,仅提出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得分3分,良得3.1 - 4分,优得4.1 - 5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应急突发预案,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自身优势阐述(5分) | 5分 | 能充分理解项目特点,对项目风险有充分预测,有相应的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齐全、切实可行。结合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有利于招标人的合理化建议,并阐述自身的优势,综合考量赋分,基础分3分,良得3.1 - 4分,优得4.1 - 5分。 | |||
| 2.2.4(2) | 投标人能力 | 10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2)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设计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3)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 2.2.4(3) | 评标价(费率) | 5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则评标价(费率)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则评标价(费率)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费率)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费率)每高于评标基准价(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费率)每低于评标基准价(费率)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其中,F=50,E1=0.2,E2=0.1。 评标价(费率)得分最低为0分。 |
|---|---|---|---|
| \ |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2.评标办法正文中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不足3名则只推荐相应的数量)。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下简称“第一个信封”)进行评审,然后对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下简称“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只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第一个信封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招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第二个信封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投标人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计算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第二个信封综合得分。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2.2.1 分值构成
-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投标人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人能力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能力计算出得分 B;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 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评标委员会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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