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成都维创轨道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发布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
2、第七章定标方案2 是否进行中标候选人核查中“(3)核查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规定,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核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形、资质情况、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预警标注情况,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调整为“(3)核查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规定,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组织核查,核查内容包含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情形、资质情况、信用状况、履约能力、是否受到可能影响履约的行政处罚,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核查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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