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乌鲁木齐市****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鲁木齐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报价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报价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除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相关制造商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直接授权书的复印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明确以下信息:采购人单位名称、报价单位名称,采购物资品类,质保内容及质保期、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等)。 3.2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相应的服务资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报价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经营异常(需提供报价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5报价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报价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https:****)→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9时42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4.4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5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北京市****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主楼。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 点击登录查看主楼
项目联系人: 赵工、李工
电 话: **** 、****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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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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