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
| 1. 项目概述 | |
| 1.1 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 | |
| 1.2 转让标的:点击登录查看 5500 台公交车身广告媒体经营权 | |
| 1.3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点击登录查看《董事会决议》(****) | |
| 1.4 挂牌起止日期: | ****—**** |
| 1.5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 |
| 1.6 交易方式: | |
| (1)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 2.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转让转让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5500台公交车身广告媒体经营权,合同期5年,标的情况详见附件3。 (2)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拆分。 | |
| 3. 出让标的评估(价格认证)情况 | |
| 3.1 评估机构 :江苏佳事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3.2 评估报告编号:佳事得评报字[2026]第0001号 | |
| 3.3 评估核准单位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3.4 评估基准日:**** | |
| 3.5 标的评估值(万元):6160.0000万元/年 | |
| 3.6 特别事项说明 :。 | |
| 4. 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 |
| 4.1 挂牌价格 :6160.0000万元/年 | |
| 4.2 经营期限(年):5 | |
| 4.3 价款支付期限要求:季付(先付后用,详见附件1《招商方案》) | |
| 5.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 (1)意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制作等(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2)意向方实缴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汇率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2025年审计报告或****以后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 (3)业绩要求:意向方2023年、2024年、2025年任一年具有中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公交车身广告经营经验,报名时须向转让方提供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经过南京或意向受让方注册地的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原件; (4)资信状况:意向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登记时须提供经签字盖章的《承诺函》(详见附件1)。意向方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且没有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吊销或存在经济纠纷、暂停经营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清算等有可能影响竞得后合作协议正常履行的情形。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6. 其他要求 | |
| (1)经营权费用递增方式:第一年、第二年不变,第三年递增3%,第四年、第五年与第三年保持一致。 (2)内容要求、经营权费计费起始日、经营权转让期限、经营权费用计收方式、经营权费支付调整、受让方相关违约责任及其他要求等详见附件1。 (3)受让方须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与转让方授权单位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并生效计费(详见附件2)。 (4)其他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
| 7. 保证金条款 | |
| 7.1 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000万元。 | |
| 7.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
| 7.3 保证金处置: | |
| 7.3.1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抵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经营权费用(差额部分受让方另行补齐);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 7.3.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协议转让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未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合同》的; (2)竞价转让的:①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②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③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当场签署《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或未在签署《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合同》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4)提供虚假资料的; (5)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法进行的; (6)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8. 报名资料 | |
| 8.1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登记材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2)企业经营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 (3)承诺函(详见附件1)。 意向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8.2向转让方提供的登记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2025年审计报告或****以后出具的验资报告; (2)2023年、2024年、2025年任一年具有中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公交车身广告经营经验的证明材料: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经过南京或意向受让方注册地的公证部门公证的公证书原件; (3)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在网络登记审核通过后,须在登记期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转让方(地址: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加以核对。 | |
| 9. 其他说明 | |
| (1)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所提交的公告信息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的,即表示对本次交易异议,接受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本次挂牌公告及附件等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诺根据交易中心规定的交易程序确认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后,将条件签署合同,而不再针对合同条款提出任何意见或异议。 (3)本项目自受让方确定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须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经营权费用)。 (4)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
| 10. 联系方式 |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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