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客运枢纽配套设施PPP项目东三环子项(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2026年-2028年)日常养护及维修保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客运枢纽配套设施PPP项目东三环子项(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2026年-2028年)日常养护及维修保养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客运枢纽配套设施PPP项目东三环子项(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2026年-2028年)日常养护及维修保养项目DSHYH(2026-2028)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东三环(张杨公路--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起点位于G346与张杨公路交叉处鹿苑互通,终点位于东三环与苏虞张公路交叉点处,总里程5.599公里,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主线桥梁6座(滩里大桥、三干河大桥 、南苑路互通主线桥、黄泗浦大桥、新泾路互通主线桥、杨塘路互通主线桥),互通3处(南苑路互通、新泾路互通、苏虞张互通),匝道桥梁17座,沿线共设置涵洞及通道共计24道。养护总面积25.16万平方米,其中桥梁养护面积19.4万平方米,道路养护面积5.76万平方米。合同估算金额约1432万元。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DSHYH(2026-2028)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路基路面、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全部养护工作内容(具体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现场确认为准)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工程及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3年(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至今(以《表5 已建工程表》中“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的公路工程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不含养护大中修)。
(3)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
b、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评定分值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a、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已完工公路工程日常养护或小修保养(不含养护大中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5)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投入的专职安全员总数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填写生成《投标报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张家港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
联 系 人:金健文、庄亦农、张立新(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12-****/****-8010
E-mail: ****@126.com
行政监督: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张家港市****
电话:****
8.其他
8.1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8.2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
8.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
8.5提醒:
(1)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建议投标人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
(4)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款的暗标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8)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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