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1月企业申报药品增补挂网的通知
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31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6年1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公示,现将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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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6〕31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按照《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豫医保办〔2025〕61号)和我省有关要求,我中心对2026年1月份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进行了公示,现将企业申报增补挂网药品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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