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征稽系统法律顾问团队,为省局及22个局属单位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主体及服务对象
综合考虑我局单位架构、分布、职能、业务、工作需要及便利性等因素,本次公开选聘法律顾问采用服务包模式,选聘主体及对应服务对象如下:
FGW-A服务包(省局本级):选聘主体为点击登录查看,服务对象为省局本级。
FGW-B服务包(琼北片区):选聘主体及服务对象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琼山分局、港口分局、稽查局、澄迈分局、定安分局、文昌分局,牵头单位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海口分局。
FGW-C服务包(琼南片区):选聘主体及服务对象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保亭分局、东方分局、乐东分局、陵水分局、五指山分局,牵头单位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三亚分局。
FGW-D服务包(琼西片区):选聘主体及服务对象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洋浦分局、昌江分局、临高分局、白沙分局,牵头单位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儋州分局。
FGW-E服务包(琼东片区):选聘主体及服务对象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海分局、万宁分局、琼中分局、屯昌分局,牵头单位为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琼海分局。
每家律师事务所(或法学专家所在单位)仅限选择一个服务包报名,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服务包,否则所有报名报价材料视为无效。
二、选聘条件
(一)报名应聘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学专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一般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执业资格;
4.律师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5.熟悉海南省情及自由贸易港政策法规体系;
6.能够保证必要的服务时间和精力;
7.业务特长涵盖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
8.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且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9.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报名应聘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或法学专家所在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指派服务的执业律师应当满足《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3.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4.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服务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为服务对象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重要业务、规费征收、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等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一年需向每一个服务对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约为100—150份),具体包括:
1.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重要业务、重大执法决定等研究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2.负责对服务对象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法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3.参与以服务对象为一方当事人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洽谈,起草或协助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4.协助起草、修改、审查服务对象的内部规章制度;
5.参与法治建设相关调研、督察等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6.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及培训讲座等,每年提供法律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参与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
7.受服务对象指派,参与处理涉及行业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重要信访事项,并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及建议;
8.协助服务对象办理司法机关商请协调的涉法事务;
9.就服务对象已经面临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10.涉及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申请执行等法律服务,另行签订服务合同,服务费用单独计算但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11.需要法律顾问协助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方式
1.采用“驻点服务+现场服务+远程服务+专项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2.接受重要或涉密任务时,按时到服务对象办公地点提供现场咨询、参会研讨、专项指导等服务;
3.接受一般任务时,及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方式提供远程法律服务,确保快速响应服务需求;
4.针对服务对象特定需求(如法律风险评估、政策法规研究、案件代理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并经服务对象确认同意后落地实施。
(三)服务要求
1.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2.密切关注了解、主动学习掌握交通运输、规费征收、行政执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能够精准理解业务需求并提供服务;
3.严格遵守需求响应时限要求,日常咨询需求24小时内响应,重要紧急咨询需求3小时内响应;
4.严格遵守法律意见反馈时限要求,合同、协议法核2个工作日内反馈,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措施审核3个工作日内反馈,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律意见5个工作日内反馈;
5.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重要数据等承担终身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传播或挪作他用;
6.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并与服务对象保持高效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及时响应处理各类法律需求;
7.建立政策法规动态跟踪机制,第一时间推送行业法律更新信息及应对建议。
四、服务期限
本次选聘法律顾问服务期限采用“2+1”年模式 ,即2年固定服务期+1年考核续签期。
各服务包内不同服务对象的原法律顾问合同到期时间不一致,具体到期时间详见《点击登录查看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包划分表》(附件1);本次选聘的法律顾问团队服务起算日为该单位原法律顾问合同到期次日,中选团队需提前对接服务对象原法律顾问合同到期情况及服务需求,安排法律顾问团队主动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服务对象的法律服务无缝衔接。
如遇政策调整、机构改革或预算资金无法保障等特殊情况,我局可以调整服务期限且不视为违约,中选的法律顾问团队及其所在单位应予以谅解。
五、服务费用标准及限额
本次选聘基础服务费用严格控制在财政预算范围内,各服务包年度、月度服务费均实行最高限价。其中,FGW-A服务包(省局本级)服务费用控制在9.6万元/年(0.8万元/月)以内;FGW-B服务包(琼北片区)服务费用控制在36万元/年(3万元/月)以内;FGW-C服务包(琼南片区)服务费用控制在24万元/年(2万元/月)以内;FGW-D服务包(琼西片区)服务费用控制在21万元/年(1.75万元/月)以内;FGW-E服务包(琼东片区)服务费用控制在18万元/年(1.5万元/月)以内。
各服务包中选的法律顾问团队每年实际结算、收取的服务费用按照服务对象、费用标准及服务时间(月数)计算确定,并按照中选团队所在单位与服务对象签订的协议履约支付。受服务对象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申请执行等案件的服务费用按照另行签订的协议、明确的费用标准及实际案件数量结算支付。
六、选聘方式
采取“报名报价+资格审核+综合评分+择优确定”的方式进行选聘。
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价
1.拟报名应聘的律师或法学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以律师事务所(或法学专家所在单位)名义报名参加选聘(配备与拟报名服务包所含的服务对象数量、业务相匹配的律师或法学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团队人数应≥3人)。
2.报名报价材料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律所(或单位)公章,用信封或牛皮纸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后提交:
(1)关于报名应聘法律顾问的函(须明确报名应聘的法律顾问服务包及相关信息,格式自定);
(2)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2);
(3)法律顾问服务费报价表(附件3);
(4)律师事务所(或法学专家所在单位)简介、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考核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
(5)法律顾问团队组成人员简介、执业证、执业情况,是否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等证明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对应服务包专属服务方案(含需求响应机制、服务衔接措施、日常服务流程、驻点/现场/远程服务安排、风险防控预案,对偏远地区单位专项服务举措等);
(8)近3年为党政机关及交通运输、规费征收等部门提供服务的合同复印件、服务业绩、为服务单位出具法核意见书(至少3份)、客户评价等证明材料;
(9)《服务承诺书》(按公告附件模板签署,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近三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专业认证等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3.报名报价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按时现场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政策法规科。
4.提交材料的时间统一为****—3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逾期送达、份数不全、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不符合格式规范的,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5.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评审费,所有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我局将妥善保存、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核
由省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分局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照选聘条件及要求等,筛选出符合选聘条件及要求的应聘团队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三)综合评分
由省局相关科室和分局相关负责人组成综合评分小组,分别对各服务包报名应聘的团队及报名报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资质合规性25分、服务方案适配性20分、报价合理性35分、过往案例匹配度与业绩评价20分(综合评分表由我局政策法规科商监察审计科制定,仅供评分使用,不予公开)。各评分小组现场评分,按照评分标准、规则计算得出每个有效报名单位的总分。
(四)择优确定
综合比较各服务包有效报名的应聘团队得分及排名,由评分小组提出中选意见,按程序经审核无误后择优确定各服务包的中选团队。
(五)结果公示
将选聘结果(各服务包的中选律所)在我局网站(https:****:30—12:00,14:30—17:30)向省局政策法规科、监察审计科提交书面异议函及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纪检监督电话:****。
(六)确认结果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事项不影响选聘结果的,确认中选结果,按规定和范本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七)办理备案
由省局政策法规科收集整理本次选聘法律顾问的相关资料和合同,按程序报上级对口部门备案。
八、其他事项
(一)由律师事务所(或法学专家所在单位)需按要求签署《承诺书》(按本通告附件3模板签署,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服务质量、履约责任、保密义务等作出明确承诺,届时将作为合同附件。
(二)选聘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违规参与选聘的团队及个人,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规开展选聘工作或干预、插手选聘事务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理。
(三)各相关单位、个人对本次选聘工作如有疑问,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与我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咨询,但严禁私下接触或打探、透露非公开信息。
联系电话:****;办公地址:海口市****
(四)本通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政策法规科负责解释。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包划分表
2.法律顾问报名表
3.法律顾问服务报价表
4.服务承诺书(示例)
****
(此件主动公开)
| 相关附件: |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外聘法律顾问服务包划分表.xlsx |
| 相关附件: | 附件2: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
| 相关附件: | 附件3:法律顾问服务费报价表.docx |
| 相关附件: | 附件4:承诺书(示例).docx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