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 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无。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8项)
1、招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格式中的“2-1其他分项报价表”:
(1)序号36:“洽谈桌椅组合”规格型号“圆桌:直径1000,75高;休闲椅:480*480*800,坐高400。”
修改为:
“圆桌:直径1000,750高;休闲椅:480*480*800,坐高400。”;
(2)序号108:“壁挂书架”规格型号“实木壁挂书架,金属支撑杆。金属固定件225*H210*1250”
修改为:
“实木壁挂书架,金属支撑杆。金属固定件225*H210*1250,225*H210*330”;
(3)序号106:“调度休息室餐桌”规格型号“套”
修改为:
“餐桌120*60”。
2、供货要求(适用于6号线一期、线网控制中心工程)中附件1(Ⅰ标段6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车辆段和停车场、线网控制中心木制家具)规格:
(1)序号32:“洽谈桌椅组合”参数“圆桌1张:1、尺寸:Ф1000*750mmmm”
修改为:
“参数圆桌1张:1、尺寸:Ф1000*750mm”;
(2)序号34:“阳台桌椅”规格型号“休闲椅:550*450*760±50、圆桌:900*750H±10”
修改为:
“休闲椅:550*450*760±50、圆桌:900*750H±100”。
3、供货要求(适用于宁波至象山、宁波至慈溪市****
(1)序号5:名称“木制单人工作台”
修改为:
“个人工作台”;
(2)序号39:名称“四门高柜”,规格型号“1800*500*2000”
修改为:
“四门高柜A”,“1600*500*2000”;
(3) Ⅰ.手动密集架材料规格参数、质量及安装要求:B.密集架架体要求:侧面板性能备注“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压制成型,前侧面板采用上、中、下三段款式。中段部分冲外凸圆点图案,直径10MM,凸出2MM,凸点横向竖向间距各为50MM。两边做圆弧处理,与整体装饰风格保持一致。每排架体护板适合位置需配置标签目录槽,后侧板采用整体平圆角。外观设计新颖,线条流畅。(前侧面板中段部分需提供样品)。”
修改为:
“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压制成型,前侧面板采用上、中、下三段款式。中段部分冲外凸圆点图案,直径10MM,凸出2MM,凸点横向竖向间距各为50MM。两边做圆弧处理,与整体装饰风格保持一致。每排架体护板适合位置需配置标签目录槽,后侧板采用整体平圆角。外观设计新颖,线条流畅。”。
4、招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格式中的“A3-1 资格后审强制性标准表”第2条“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要求。”
修改为: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款规定要求。”
5、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9:00至****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修改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9:00至****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修改为: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7、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8曰09时30分。”
修改为:
“****09时30分。”
8、现重新上传本项目供货要求,(原该项目供货要求作废,以此件为准),请投标人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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