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分中心) 药谷产业区****
【信息发布时间:**** 16:34】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药谷产业区****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药谷产业区****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6、投标人须按给定格式进行报价,并且设计、勘察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分项限价”;调整为:“6、投标人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费用清单中给定格式进行报价,并且设计、勘察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分项限价。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景观绿化专业人员”中注:“④本项目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资料无法上传至信息库,可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调整为:“④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2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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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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