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宁市****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报名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特此澄清。
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公先生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牡丹江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牡丹江市****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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