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项目实施,现对贺兰县****开展询价工作,欢迎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提交报价及相关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贺兰县****
2.项目地点:贺兰县****
3.采购方式:询价
4.最高限价:30000.00 元(人民币叁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
6.采购需求:本项目施工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
二、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 2 | 法人授权相关材料 |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3 | 信用查询截图 |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4 | 依法缴纳税收 |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的相关资料; |
| 5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
| 6 | 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技术人员配备情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 7 | 监理资质要求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8 | 业绩 | 提供近3年内具有市政工程或照明工程相关监理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
三、报价材料的递交
1.报价材料递交地点为: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C座211室。
2.截止日期:****17:30。
3.逾期送达的报价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4.报价由于价格、市场等引起的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
5.报价优惠内容应在报价表中注明。
6.报价表单独密封后提交。
7.报价单位须对售后服务做具体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苗
电话: ****
地址: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C座211室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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