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租住市属人才住房租金优惠申请结果公示(第50期)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起至****)书面向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联系地址:东莞市莞龙大道下桥路段283号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附件: (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公示文件)
东莞市****
东莞市****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为转载的内容,信息准确性与完整性由原发布方负责。平台仅提供信息传播渠道,不对此类内容的真实性、专业性及适用性承担保证责任,仅供用户参考借鉴。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