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际未来科技产业岛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配套对外交通工程(七都二桥一标段)电梯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澄清(答疑)纪要01号文件
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补充、澄清(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澄清(答疑)纪要为准,其他按原招标文件
执行。
一、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1、提问: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部分电梯工程要求2、电梯配置要求(1)驱动系统的(招标文件第68页)“d)钢丝绳:要求选配优质名牌产品。★因本项目电梯
使用环境在特殊(江面上),具有较强的风化腐蚀性,不允许采用聚氨酯材质的包覆带作为牵引媒介”条款,依法向贵方提出书面质疑,恳请贵方予以核查并予以纠
正。
答:钢丝绳要求已作修改,详见“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第1条。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部分电梯工程要求的钢丝绳中取消“★因本项目电梯使用环境在特殊(江面上),具有较强的风化腐蚀性,不允许采用聚氨酯
材质的包覆带作为牵引媒介。”的要求;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技术资信标包括的内容中“(5)投标保证金(现金(密封)递交)”修改为“(5)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与上述情况相同内容作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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