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盘山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388725
采购需求:
盘山县****
检测内容要求:进行原材抽检,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转序检测、交工综合检及质量评定等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
二、采购人对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各种检测设备如自动落锤弯沉仪、地质雷达、激光平整度检测仪、钢筋保护层测定仪、回弹仪等等具有自购设备发票,保证检测及时、有效,不影响施工进度。
2、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名,具有道桥或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至少3名,试验员至少3名,持证上岗。驻地建立临时试验室,具备非固定安装的检测设备和检测车辆,在施工现场每个标段派驻一名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每天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跟踪,掌握工程进展和所有原材料进场动态,并及时随机抽查、检测;发现质量隐患及时向业主汇报,确保检测工作能够适时进行,做到工程实体质量检测不遗漏。施工高峰期,合理调整检测人员计划,以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3、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保证试验室24h处于运转状态。对于临时增加的试验检测任务,保证1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进行试验检测工作。
4、在各项试验检测参数工作完成后,3天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其中原材料抽检确保2日内(具有检测周期的除外)出具检测数据,现场检测的项目当日出具结果。
5、清单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质量监督检测验收完成为止。(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含)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4)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4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山县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126.com)邮箱,并备注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文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不见面开标准备。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6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如出现不同供应商IP地址一致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路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建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