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变更为:****09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变更为“****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提交资审文件****变更为:****。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专用要约条款 3.1.7之内容:“计价时采用的计价计算标准和费用计取办法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变更为“其他工程”。
4、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进帐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变更为”****下午17:00”。
1、原招标文件“第19页 (9)赣州市建设工程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函)”变更为“赣州市建设工程不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函及赣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承诺书 )”。
其他内容不变,此澄清修改是招标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澄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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