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黑山段)运输便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_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黑山段)运输便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_《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44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_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_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29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_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自筹等,招标人为_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 锦州市黑山县 |
| 2.1.2 项目规模 工程主要内容为维修改造工程共计四条线路,全长20.285公里,其中大修1条0.594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中修3条19.691公里,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分别为5米、10.5米、28米,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四级公路。 |
|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黑山段)运输便道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
| 2.3 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路面中修、大修等养护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 2.4 计划工期: 90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
| 2.5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公众号·黑山交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 3.1.1 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1.2 财务要求 无 |
| 3.1.3 业绩要求 近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 (1)项目经理(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2)项目总工(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 信誉要求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1.6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03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
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 eningHall/bidhall/dqliao ning/login)"在线解密。
5.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5 请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 招标文件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及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ebpubservice.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人: 金女士
电话: 0416 - ****
监督部门: 黑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锦州市黑山县
联 系 人: 丁先生
电 话: 0416 - ****
点击登录查看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