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符合性审查及资料成套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1标段
补遗书2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条的规定,采购人发出该补遗书。该补遗书是对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的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采购文件同等的效力。响应人应与采购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修正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中1.3.1(2)资质要求:
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其中备案咨询专业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备案服务范围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备案截图)]。
其中“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修正为“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其证明材料要求相应修改为“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二、开标时间变更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9时00分”。
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响应人如对以上补遗内容有异议,请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2.2.1条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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