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_****GG****_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
日 期 ****
| 建设单位(个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建设项目名称 | 梅河口市**** |
| 建设位置 | 梅河口市**** |
| 建设规模 | 道路长362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规划总平面图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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