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当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乌当区人民政府《关于乌当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有关事宜专题会议》乌府专议〔2026〕122号批准,为保障乌当区****(行政中心区域范围)停车位有效规划使用,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通过有偿转让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着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拟重新规范布设路边及广场停车位,并配套建设快充充电桩,提质改造现有配套用房,提升改造新增广场地下停车位等,拟对外转让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转让金额暂定为3210.63万元,最终以市****
按照《市****要求,现对该项目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至****止。如有异议请联系乌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谭亚令
联系电话:****
乌当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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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公示主体 | 内容 | 公示依据 | |
| 1 | 公示主体 |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 | 点击登录查看 | 《市****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或者以其他有偿方式(出租、出借等)转让市政公共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其相关权益,所取得的收入。 “第十八条 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公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 |
| 2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依据 | 第四条政府可以充分提供,能够保障公众普遍公平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应当免费使用。资源相对稀缺、不能充分提供的,或者主要由部分社会公众使用的市政公共资源可以有偿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 3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项目 | 乌当区****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 | |||
| 4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对象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 | |||
| 5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范围 | 拟对乌当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出让,实施范围主要包含提升改造配套管理用房、停车位、充电桩等公共资源。 | |||
| 6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标准 | 评估值3210.63万元,最终以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的投标报价为准。 | |||
| 7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期限 | 本项目有偿转让期限为20年 | |||
| 8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收取方式 |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中标受让方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乌当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权使用协议》后,由市****点击登录查看支付全额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 | |||
| 资产情况及提升改造内容表 | |||||
| 所在位置 | 资产情况 | 提升改造内容及规模 | |||
| 乌当区**** | 停车位705个及1080.02平方米配套用房。 | 项目总规划整合重新规范布设路边及广场停车位705个,并配套建设30个快充充电桩,提质改造现有1080.02平方米配套用房,拟提升改造新增广场地下停车位281个,建筑面积为8160.68平方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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