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新疆公司2026-2027年数据中心电力模块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次采购电力模块14套,含设计和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1.4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2个月,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剩余6个月为合同结算期。
1.5服务地点:全疆十六个分公司及网管中心
1.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996.706634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 标包1 | 交流分配柜 | 台 | 14 |
| 标包1 |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设计 | 项 | 1 |
| 标包1 | 机电智能化施工(省本部及省会) | 项 | 1 |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中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施工单位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注:上述所有人员社保须由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缴纳,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若非投标人本单位或分公司缴纳,还需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缴纳社保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退休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2.4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电力模块设备”产品销售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至****之间。
注:
1)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
3)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若“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也计入业绩”。
4)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5)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6)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①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②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③发票开具时间须在****至****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7)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8)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需满足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1.1 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查看开标记录。投标人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可在异议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异议。注:异议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将无法查看开标记录,也无法在线提交异议。
11.2 因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切换至 CMCA 证书,原 BICA 证书不再提供服务,请供应商务必办理 CMCA 证书,避免因证书问题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详情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39-0123。
11.3 请注意本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在制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39-0123。
11.4 2023 年 3 月 1 日起,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ES 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400-13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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