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终止(废标)公告
1、项目名称: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2、项目编号: (略)
3、终止(废标)原因: 在评审过程中有2家投标人未通过初步审查,因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经招标人研究决定,重新组织本项目招标活动。
4、开标日期:(略)
5、本项目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姜帅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正新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田巧玲 联系电话:(略)